自然村的古代共产主义
——马克思主义与人类社会(16)
遍布全国的上百万个自然村,自从建立以来,大多有几百年的历史,有的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在八百年的周朝时期这些自然村是封建诸侯制的经济基础,因而,在自然村里生活的农民就是诸侯的农奴,为诸侯生产,受诸侯剥削。在500年战国时期,由于诸侯之间的不停止的战争,给自然村的农奴带来的是永不停息的灾难。毫无疑问,在这种形势下,自然村中的农奴期望摆脱诸侯的奴役和剥削,也就是说自然村中的农奴要消灭诸侯的封建社会,这就是中国农奴的基本要求。
秦始皇最伟大的功绩是统一了全国,把封建制改变成郡县制,虽然秦始皇作为始皇帝是为了把皇帝制度一世、二世永世传下去,是为了自己赢氏家族的利益,但是在实行了郡县制以后,就把自然村为皇帝生产,作为郡县制的经济基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村的农民种的是皇帝的土地,皇帝一人的土地实际上就是公有制,所以自然村的土地就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全体村民共同为皇帝生产产品。这种自然村的土地公有制,为皇帝生产产品的生产方式,就是马克思说的自然村的古代共产主义。这种自然村在俄国和亚洲各国叫做农村公社,这就是马克思说的东方亚细亚所有制。 显而易见,没有秦始皇统一中国,就不能消灭封建制,也就不能解放中国的农奴。没有秦始皇的郡县制就不能 实现自然村的土地公有制,也就不能实现古代共产主义。所以,站在自然村的历代农民阶级的立场上,为了农民的古代共产主义 ,应该肯定地说,秦始皇是中国历代农民古代共产主义的奠基人。
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描述了中国自然村的古代共产主义的情形。“在印度有这样两种情形:一方面,印度人民也像所有东方各国人民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给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这种村社制度在中国就是自然村。这种自然村有以下特点:从地理上看,一个村社就是一片占有几百到几千亩耕地和荒地的地方;从政治上看,它很像一个地方自治体或市镇自治区。设有一个村长,总管村社的事务,调解居民纠纷,行驶警察权力,执行村社里的收税职务。同时还有一个管生产的副村长,负责督察耕种情况,登记一切与耕种有关的事情。村社设一个管安全的人,保护庄稼,守卫边界。设一个管水员,负责分配农业用水量。有专门管理祭神的人,有教师,有管历法的占星师等等。村社的管理机构都是由这些官员和职员组成。从很古的时候起,这个国家的居民就在这种简单的自治制的管理形式下生活着。村社的边界很少变动,虽然村社本身有时受到战争、饥荒或疫病的严重损害,可是,同一个村名字、同一条边界、同一种利益、甚至同一个家族却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保存下来。说明中国的自然村社的生命力比任何社会都长久!村民对各个王国的崩溃和分裂毫不关心;只要他们的村社完整无损,他们并不在乎村社受哪一个国家或君主统治,因为他们内部的经济生活是仍旧没有改变的。这些家族式的村社是建立在家庭工业上面的,靠着手织业、手纺业、和手力农业的特殊结合而自给自足。这些田园风味的自然村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的牢固基础。以上就是中国自然村社的古代共产主义的特征。
中国人民的老祖宗几千年来一直生活在自然村社的古代共产主义社会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自然而然地要把自然村几千年的古代共产主义发展成现代化的自然村的共产主义! 这是中国农民阶级唯一的共产主义道路!
劳动者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