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古代共产主义(一)
2021-01-26 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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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古代共产主义(一)

——马克思主义与人类社会(17)

近几年来在互联网上发现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乡土重建》和《中国内地的农村》三本书非常受广大网民的欢迎。在网上只要点击《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就会发现所有的文章都对费孝通的文章大加赞扬,都认为费孝通很正确地回答了他自己提出的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费老的回答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不大有变动。因此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人抛井离乡,即使跑到国外,也要落叶归根。

中国农民每家的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所以,大多数是聚村而居。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方便。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土地平均继承,兄弟分别继承祖上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中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人”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不需要商品交换。商品交换是陌生人的事情 。

费老根据以上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分别论述了亲属关系、地缘关系,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有与西方“团体格局”不一样的“差序格局”。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的被破坏。乡土社会是人治社会不是法制社会。社会关系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仪来调节。社会的权力分为四种:冲突中的横暴权力,合作中的同意权力,继替中的长老权力,和变迁中的时势权力。

以上就是费孝通描述的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费孝通认为中国农民几千年生活在这种乡土社会中,今后仍然要永远地生活在这个乡土社会中。在1940年中国乡土社会在损蚀冲洗下受到了破坏,中国乡土经济变成了“匮乏经济”,因此费老就提出用发展从土地里长出的乡土工业,从乡土工业长出民族工业。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大力发展乡村,实现城乡并举,共同发展的新面貌。那么,中国的乡土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呢?我认为费孝通的英国老师马林诺夫斯基为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写的序言中有所表述,费孝通“对农村生活、农民生活资料、村民的典型职业的描述,以及完美的节气农历和土地占有的准确定义等都为读者提供了一种深入的确实的资料,这在任何有关的中国文献中都是十分罕见的。”这些内容都是为贯穿此书的两个主题“土地的利用和农户家庭的再生产过程”服务的。因此,费孝通的乡土社会的性质就是为中国农民服务的社会性质。

如果把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和费孝通的乡土理论‎联系起来,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费孝通描述的乡土中国的特点,不就是马克思说的中国自然村的土地公有制的东方亚西亚所有制的古代共产主义,所以我认为,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的性质就是遍布全的几十万个自然村的古代共产主义。

令人钦佩的是,不是共产主义者的费孝通研究了中国农民的古代共产主义的乡土中国!令人敬仰的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费孝通描述了马克思东方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实践!

劳动者‎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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